对此,《毒舌律师》给出的答案是——common sense。这一英文词语在电影中被翻译成“人之常情”。单纯从技术角度出发,“是”与“非”往往有某种特殊的规范标准。但在“人之常情”中,“是”与“非”无法离开生活本身存在。在林凉水的视角中(或者说在导演的引导下),观者很容易越过具体的证据本身,而相信曾洁儿的清白,并油然而生一种主角是在“替天行道”(电影中写作“天有眼”)的责任感。这是一种对程序本身的反思,但又借助“小心求证”才得以实现的人之常情。“人之常情”或属“常识”,但却并未过时。原著作者八月长安擅长透视青少年心理,许多成年人眼中无关痛痒的小事,在少年人心中都可兴惊涛骇浪,而表面上又只能呈现出一个微小的涟漪;透过他们清澈的心脏,反而更能看清人性的复杂,人世的悲喜善恶。以CD机的细节为例,母亲偏爱弟弟,让女主角陈见夏让出作为考试奖励的新CD机,她只得带旧的去学校;男主角李燃在陈见夏最窘迫之时送给她一台价格不菲的新CD机,却被拥有同款的同学污蔑,认为她不会买这么贵的新CD机,是偷了别人的,好在后来误会被解开……电影受篇幅限制无法呈现小说全部的细节,可抓住了一个CD机的小线索,同时串联起母亲的重男轻女、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、不健康不平等的家庭关系、同学的歧视排挤、两个少年的互相温暖和彼此治愈……陈见夏受到过点点滴滴的伤害被呈现出来,解释了她性格的形成原因,自卑又要强、敏感又坚韧、脆弱又锋利;合理化了两人情愫的生发,李燃像一道光一样照进她不那么明媚的生活,他带来的温暖足以让她生出这样深长的爱意;同时,这些也为后来故事的重大转折进行了铺垫,陈见夏“要用知识改变命运”,要抓住能改变人生的机会,放弃爱情远赴新加坡,两人遗憾地分离多年。层层铺垫下,所有情节的发生都有迹可循,加之以小见大,于细流中见汪洋,又能做到合理清晰,的确是可圈可点的一笔。